第39章 皆大欢喜-《夜天子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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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元璋称帝后,制订了一套严格的符合封建礼法的制度,包括礼节、称谓、建筑、服饰等等,不同等级、身份的人是不能穿戴不符合规定的冠帽袍服、首饰头面,居住不符合其身份的建筑的。
这个规矩,在明初时候十分严格,那时就算是当朝宰相也不敢逾矩,否则动辄就可能牵扯上杀头大罪。到了这个时代。纲纪已经有些崩坏,不过还是很少有人敢公开逾矩,不过地方上有很多官绅已经变相逾矩了。
他们活着不敢逾矩,死后却想尊荣一回。于是七品的官死后埋葬时。家人往往会给他换上六品甚至五品的冠戴,五品的则换上四品甚至三品的冠戴,反正往坟里一埋,也没人发现。活着过把瘾会死,死了过把瘾问题就不大了。
这种事随着一些盗墓事件的发生,官府也有所耳闻。不过只是让死掉的人逾矩,满足一些虚荣心,官府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。
做生意的人在有人买袍服时,也不会特意问一问买主身份,配不配穿戴这种质料或款式的衣服。以前问没关系,因为都是给活人穿的,现在则不然,难道还能说一句:“这套图案的裙子,得是五品命妇才能穿戴,请问你是五品官,还是准备给死人穿的?”那样的话不只生意没得做,恐怕命都被人打没了半条。
叶小天为家人购买礼物时,见这套裙子艳丽大方,定能讨得他嫂子欢喜,w他正想讨好嫂子,以便让嫂子同意举家迁往贵州,对这么繁琐详细的规矩,他是不清楚的,便掏钱买了下来。
其实他买了下来也未必就出事,即便他嫂子真的穿上这件裙子,如果恰好遇到个明白人提醒一下,赶紧换下来,只要无人举报,也不会出事,可徐伯夷为了完成田妙雯所交待的“要让他死,而且是身败名裂、一无所有地死”的要求,不惜重金买通了一个伙计,往叶小天的礼物里面悄悄塞了几件违禁品,之后又派人一路尾随商队,在他们进京城之前提前向守门的官兵和税官告密示警了。这税官自然一查就着,只不过其它几件违禁品实属栽脏,而这件违禁品确实是叶小天本人的失误。
《大明律》对文武官员犯罪的处理曾几度更改,劳模皇帝朱元璋在世的时候,是所有文武官员,但凡入流品以上官员犯罪,必须奏请天子。而此时,则是在外六品以下官,由分巡御史、按察司取问.
叶小天是典史,这个官职比较特殊,虽不入流却按入流官管理,可他案发地在京城,相应的分巡道和按察司在贵阳,又没有把案子发回贵阳去审的道理,于是这个微末小吏的案子,便因为制度的缺陷,直接呈送到了当朝首辅张居正的案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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